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普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普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5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5/13
違規日期
2021/10/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員林廠從事PU皮製造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0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查PU皮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原料許可核准用量(單位:公噸/年):聚胺基甲酸酯樹脂(PU)286.08公噸、架橋劑1.78公噸、色膏16公噸、二甲基甲(乙)醯胺160.65公噸;經查貴公司109年至110年6月製程設備原料使用量:聚胺基甲酸酯樹脂(PU)(109年)使用量674.882公噸、(110年)使用量427.659公噸,架橋劑(109年)使用量2.536公噸,色膏(109年)使用量27.736公噸、(110年)使用量19.34公噸,二甲基甲(乙)醯胺(109年)使用量345.31公噸、(110年)使用量213.11公噸,以上,109年至110年6月原料使用量皆已逾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報M03操作許可異動或許可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二段二七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柳橋路二段二○七巷九八號
統一編號
2252218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