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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文號
23-101-08000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08/22
違規日期
2012/07/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五二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林邊鄉(林邊溪主流段面4~7河段採售和衣疏濬土石方標售)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