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政治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政治畜牧場

文號
30-114-05001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5/07
違規日期
2025/03/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政治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45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經查貴場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曾違反相同規定2次,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東寧村新庄路二○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東庄段850、853、906、90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