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諻民畜牧場

文號
40-109-09004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9/20
違規日期
2020/08/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查獲臺端收受廢木材做為蒸煮廚餘燃料,燃燒後產出之灰渣(即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199)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進行申報該廢棄物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甲頭厝一○之一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甲頭厝10之12號
統一編號
2936007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