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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違規日期
- 2018/1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12月3日以進口報單第DA/BE/07/122/Q0634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該關)報運進口WASTEPLASTIC(PE)1批,嗣稱因國外物送,申請退運出口,經該關查驗結果,來貨為單一材質單一型態廢塑膠,惟貴公司未辦理工廠登記且非屬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未符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4日環署廢字第1070078986號公告「屬產業用量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一(二)廢塑型廢塑膠之輸入應符合要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一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一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