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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50032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違規日期
 
                - 2020/04/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1)」證號:H5591-01號,受測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101,排放管道編號為P101,空氣污染物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本次採樣分析結果,超過排放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PSN結果實測值:TPM:286mg/Nm3、SOx:146ppm、NOx:148ppm,(排放標準TPM:50mg/Nm3、SOx:300ppm、NOx:350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宏竹里大竹北路三三一巷三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宏竹里大竹北路三三一巷三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