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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70015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違規日期
- 2019/0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產出之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有露天貯存之情形,貯存時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施,且未於貯存區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開立裁處並於107年11月13日交郵務送達貴公司台南廠,並限期貴公司於108年2月11日完成改善。據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仍未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虎山里延平路二段三二五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12-3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