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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8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8/25
- 違規日期
- 2022/04/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永康區,領有本局核發之印染整理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300-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4月21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有下列違規情事:未有效收集、處理「印染整理程序」(M03)拉寬烘乾作業(E302~E304)之部分空氣污染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二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工路三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工路三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