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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望畜牧場

文號
30-109-12004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2/20
違規日期
2020/11/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振望畜牧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備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段五○七、五○八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段507.508地號/振望畜牧場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