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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屏南廠

文號
30-106-09001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9/06
違規日期
2017/07/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督察時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處理後廢水納入屏南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惟查該廠廢水處理報表發現該廠排放廢水量有超過核准量80.8CMD之情形,未依核准水措內容操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另勾稽該廠無機性污泥(D-0902)產生申報情形,於106年5月申報產出量127.66公噸,已逾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中核准最大月產出量97.5公噸/月,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010042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18號
統一編號
8481013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