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120014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違規日期
- 2017/09/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廢棄物該貯存區未明確逐袋標示產出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重量、成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里沿海一路四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一路47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