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柏餘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柏餘畜牧場

文號
30-107-07002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27
違規日期
2018/03/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2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柏餘畜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經營之柏餘畜牧場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中埔段二三七地號,中埔段二三八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中埔段237、238地號
統一編號
000000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