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明春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明春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2-09003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9/08
違規日期
2023/07/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廠於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115號,從事磚瓦製造,經查貴公司因搬運過程不慎掉落廠內防治設備所用之原料(弱鹼粉)至廠房旁空地(三家段1228地號;座標:24.006764,120.578574)致污染地面,案經本局112年7月26日派員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改善內容為妥善清除掉落之原料(弱鹼粉)並檢具改善完成照片報請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12年10月06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一一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南方1巷115號
統一編號
2435587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