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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10018
- 處分日期
- 2022/11/26
- 違規日期
- 2022/09/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廢塑膠逕自貯存於本縣大城鄉三林段xxx地號貯存區,該批廢塑膠貯存區域與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所載廢塑膠貯存區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2年2月1日前清除非原料區之廢塑膠且確實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辦理,並檢具清除前、中、後相片及廢棄物流向證明報請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2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020018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城鄉東港村福建路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城鄉三林段115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