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男企業行
- 文號
- 40-109-110056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11/27
- 違規日期
- 2020/03/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3月11日派員至圓立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稽查,發現圓立公司盛裝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廢塑膠桶,採自行清洗後,委託「和正五金行」清運至台端再利用,惟台端未與圓立公司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和南街六一巷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17號
- 統一編號
- 9905208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