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30010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7/1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9日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其他塑膠品製造程序產出之廢棄物D-0902無機性污泥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北側水槽旁,明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應貯存於廠區南側大門旁不符及廢棄物R-0201廢塑膠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大門外對面空地上,明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應貯存於廠區中央之貯存區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7-10003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新樹里富強路二段三九八巷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新樹里富強路二段三九八巷五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