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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違規日期
- 2019/10/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會同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本局於108年10月1日派員至貴社督察,貴社從事肥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可再利用檢核證明,稽查時,發現貴社廠區右前方土地堆置牛糞(八翁段1520、1521、1522、1523地號)及植物性廢渣(八翁段1490地號),皆未屬該社廠區範圍,前開廢棄物堆置位置與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顯未依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八翁里八老爺一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八翁里八老爺一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