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豐原給水廠
- 文號
- 30-102-040020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5/02
- 違規日期
- 2013/04/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石岡區金星里明德路四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石岡區明德路415號
- 統一編號
- 5227115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