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9/11/01
- 違規日期
- 2019/09/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鋁製品陽極表面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鋁製品陽極表面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16日派員督察,查貴廠固定污染源鋁製品陽極表面處理程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運作中,發現其防制設備洗滌塔監測儀表之洗滌液流率計故障未有讀值,貴公司未維持監測設施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二街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二街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