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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文號
23-103-010003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4/01/17
違規日期
2013/12/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花蓮縣花蓮市鐵路以西暨上美崙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建工程第一標)
統一編號
041919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