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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10045
- 處分日期
- 2019/01/17
- 違規日期
- 2018/12/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南華食品企業社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廠內製程為黃豆經浸泡、蒸煮、壓製、成品一(豆腐或豆干),另豆干經油炸後成為成品二(花干),一天用油量約18公升,稽查時製程操作中,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6批食品製造程序,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南北路一段三八五巷六二弄三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村南北路一段385巷62弄3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