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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達國際綠能有限公司

文號
44-111-12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2/15
違規日期
2018/06/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配合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本局107年6月14日會同保七三大三中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有5座儲油槽,儲存物品之情事如次:1、原料槽(容積20):液位計指示於11。2、加熱槽(容積30):液位計指示於28.5。3、廢液槽(容積20):液位計指示於0。4、成品槽(容積30):液位計指示於9。(事後吳姓負責人證實液位計故障,內無儲存物。)5、成品槽(容積30):液位計指示於12,惟貴公司清除許可文件未申請貯存場所或轉運站,逕自貯存情事,顯與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寶頂巷三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寶頂巷38號
統一編號
2498399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