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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城牧場

文號
30-109-12007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2/28
違規日期
2020/11/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陳耀城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1月20日及11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及第66條第2項規定;另經採集所排放廢水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90.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55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麟仁段一○一八、一○三一、一○三四、一○三五、一○三六、一○五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鄰仁段1018.1031.1034.1035.1036.105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