阡貿股份有限公司造橋廠
- 文號
- 30-107-020003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違規日期
- 2017/06/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造橋廠收受矽氧化合物之邊料或下腳料等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20日執行督察時,發現物料及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有滲出廢酸液(pH值為2.4),致污染水體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大湖內一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造橋鄉朝陽村大湖內一七之一號
- 統一編號
- 1616178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