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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4-040020
- 處分日期
- 2025/04/29
- 違規日期
- 2024/06/29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四款,本府111年1月20日府環空字第1110010364B號公告,不得於各類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整使用非營業用卡拉OK,係指未登記「視聽歌唱業」營業項目之營業場所及其他非營業場所,而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者,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並依同法第二十三條辦理,合先敍明。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8條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主農里中原路五二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中原路5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