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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春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2-02001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2/14
違規日期
2022/10/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111年9月聯單統計資料,其污染土壤實際收受量達6,320.71公噸(許可再利用量為6,000 公噸/月),已有超量收受之情形,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獲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一一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花壇鄉長春村南方一巷一一五號
統一編號
2435587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