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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樺畜牧場

文號
20-108-11004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11/21
違規日期
2019/09/2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畜牧場於108年9月25日經本府環保局進行周界臭(異)味採樣作業,其濃度為67,超過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大湖段八九一地號,大湖段九○二地號,大湖段九○四至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龍華里復興南路二段33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