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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20003
- 處分日期
- 2022/12/29
- 違規日期
- 2022/09/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1年9月1日依據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加油站油氣油比檢測作業,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證之檢驗中心慧群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站共計16支,依規抽測8支加油槍進行檢測,5支未符合法規範圍,3支符合,合格率38%,已低於法規標準70%之限制,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應以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進行告發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民族里軒轅路一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12之1號(北基軒轅路加油站)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