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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益食品行

文號
30-110-09004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9/27
違規日期
2021/08/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上開日期正益食品行查核,該場從事食品製造業,蒸煮及分割肉品作業所產生之廢水未經處理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該場從事食品製造業、屠宰流程排放廢水於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社中村大功路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段541地號
統一編號
663483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