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憶村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憶村畜牧場

文號
30-114-03001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3/17
違規日期
2025/02/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005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憶村畜牧場於本縣屏東市新興段744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養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7日2時20分派員查核,發現該場之廢水輸送設施故障有廢水疏漏污染公共水體情形,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005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新興里大成路一二八巷一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新興段74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4/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