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王春玉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王春玉畜牧場

文號
30-107-07002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7/31
違規日期
2018/05/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該場放流口正排放水質,其水質疑是原水.混濁,依規定現場採樣3瓶,並現場檢測PH值,檢驗結果為6.37、6.37,溫度為29度,加酸後小於2,封存後還於4度冰箱冰質,並送樣檢驗。送樣後其檢驗結果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標準時將依法告發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050038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港墘村港墘路二之二○三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港墘路3-20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