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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20007
- 處分日期
- 2023/12/04
- 違規日期
- 2023/11/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1月9日10時4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表示稍早於工業區污水廠(地址:本市大社區經建路3號)辦理消防演練,現場使用柴油及汽油混合物進行露天燃燒,且未設置收集及處理設備,依本局設之監視影片與經貴公司確認該演練於11月9日8時21分至8時30分,因露天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