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802541
共 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3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1/10
- 罰鍰金額
- NT$39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2年12月5日會同貴公司人員於貴公司乙二胺四醋酸鹽化學製造程序(M04)之排放管道(編號:P007)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007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3,09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如有異議請於文到2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逾期未提出或陳述意見無理由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12/04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1月9日10時4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表示稍早於工業區污水廠(地址:本市大社區經建路3號)辦理消防演練,現場使用柴油及汽油混合物進行露天燃燒,且未設置收集及處理設備,依本局設之監視影片與經貴公司確認該演練於11月9日8時21分至8時30分,因露天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4/06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2年2月16日會同貴公司人員,於貴公司腈化學製造程序(M05)之排放管道(編號:P010)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010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232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6/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1年02月10日09時20分會同貴公司人員至腈化學製造(M05)排放管道(排放管編號:P010)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作業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010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3,09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貴公司110年7月16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3號(大社區林子邊段一小段1006地號土地)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5月11日(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65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貴公司110年7月16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3號(大社區林子邊段一小段1006地號土地)建築物,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5月11日(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65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2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3號從事腈化學製造程序(M05),於108年10月17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SP2-V01,流體組成:乙腈,檢測值:13,907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299)108年1、2月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自行處理聯單,致使108年1月及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299)106年12月至107年11月未申報產出量,另貯存情形申報製程代碼為於乙二胺四醋酸鹽(EDTA)化學製造程序(180251),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之製程代碼其他未分類製程(000999)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299)、廢潤滑油(代碼:D-1703)、廢木材棧板(代碼:D-0701)、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廢橡膠混合物(代碼:D-03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代碼:D-1801)、廢鐵(代碼:R-1301)、廢鐵容器(代碼:R-1306)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代碼:B-0299)未標示貯存數量及日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3號從事腈化學製造程序(M05),於107年12月18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2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1.編號:A10-N02,流體組成:乙腈,檢測值:5,291ppm2.編號:A18-N04,流體組成:乙腈,檢測值:13,466ppm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3號從事乙二胺四醋酸鹽(EDTA)化學製造程序(M0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操許證字第E0580-0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7年12月18日稽查發現,該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之洗滌液於現場儀表顯示pH值為13.42~13.46,與許可核定範圍不符(7~12)。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2/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3號從事腈化學製造程序(M05),於本年10月9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P-511A,流體組成:乙腈,檢測值:3,085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8/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6月9日執行貴公司(本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3號)固定污染源腈化學製造程序(M05)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N-501-S01(背景濃度值:1.05ppm,初檢測值:3,455ppm)、N-531-S01(背景濃度值:1.07ppm,初檢測值:3,983ppm)及T-501B-S01(背景濃度值:1.15ppm,初檢測值:3,637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9/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1/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4/04/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2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12/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12/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2/06/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0/10/14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