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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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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大社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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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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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50021
- 處分日期
- 2022/05/24
- 違規日期
- 2022/04/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5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1號從事丙烯腈化學製造程序(M01),於110年10月7日經本局會同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021)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74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標準(1000),本局遂於111年1月5日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30311100號函送裁處書(高市環局空處字第20-111-010003)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1年4月6日前改善完成。惟貴廠未於通知改善之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報請查驗,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因貴廠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2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