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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31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違規日期
- 2020/07/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294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9年3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告發處分並再次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09年7月31日本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有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現場仍有堆置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現場完成清理。限改日期:109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12001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路1段662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29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