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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畜牧場

文號
30-110-09002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9/16
違規日期
2021/07/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6,007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立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場內輸送廢水設備廢水溢出至場內與雨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7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六合街五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893及89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