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8-070038
- 處分日期
- 2019/07/26
- 違規日期
- 2019/06/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6月5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鋅片(夾雜黑色粉末、廢塑膠、廢鐵等)、錳鐵粉,經「金讚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表示,產源均來自「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提供過磅單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EB-8681)108年3月11、13、14、18、22日清除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電池破碎混合廢棄物,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堆置,本局108年6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營運紀錄未依規定存放於清除許可證上登載存放地點(本市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223之18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二二三之一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223之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