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霖環保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823679
共 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9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受益綠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執行清除作業,未進行網路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與益綠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清除、處理前未簽訂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08年8月26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變更,貴事業負責人方景弘身分證字號變更換發,未於變更108年4月9日後30日(108年5月9日前)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提出變更申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專責技術人員○○於108年8月5日離職,貴事業遂於108年8月26日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變更申請,惟未於專責技術人員離職日起後15日內指定代理人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另於108年8月5日另聘方少謙擔任,惟未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清除車輛(KEB-8681)108年4月15日過戶於「群宏交通企業有限公司」,已非貴事業清除車輛,顯與原清除許可文件(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9號)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7/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3月12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11月至108年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7/2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6月5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鋅片(夾雜黑色粉末、廢塑膠、廢鐵等)、錳鐵粉,經「金讚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表示,產源均來自「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提供過磅單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EB-8681)108年3月11、13、14、18、22日清除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電池破碎混合廢棄物,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堆置,本局108年6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受託清除上開廢棄物,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7/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6月5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鋅片(夾雜黑色粉末、廢塑膠、廢鐵等)、錳鐵粉,經「金讚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表示,產源均來自「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提供過磅單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EB-8681)108年3月11、13、14、18、22日清除延龍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電池破碎混合廢棄物,至屏東縣鹽埔鄉洛陽段722地號堆置,本局108年6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營運紀錄未依規定存放於清除許可證上登載存放地點(本市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223之18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