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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53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違規日期
- 2018/12/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執行「0724專案」專案行動,本局108年7月24日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R-1703)及廢油泥(D-0903)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貯存及再利用情形;另107年11月至108年6月廢油混合物(D-17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梓信里工維街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梓信里工維街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