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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10014
- 處分日期
- 2022/11/11
- 違規日期
- 2022/10/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該廠從事塑膠裂解作業,其製程為:原料(塑膠袋來自昇葆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屏東)-破裂-乾燥-裂解爐(溫度400度左右)-成品(裂解油)及碳渣。經本局廢管科認定其原料屬廢棄物,未動工生產。2.現場勘查,該廠其污染源設備已完成建構,具業者目前僅從事試運轉。3.經查該廠之製程屬環保署公告第8批廢棄物處理程序,但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依法予以告發處分。4.請於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新莊路保金巷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高樹鄉建興村青山路4-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