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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8003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31
違規日期
2018/07/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萬金路18號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於本年7月10日經本局會同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301)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為173ppm,已超過「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硫氧化物1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12月3日前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萬金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保社里萬金路一八號
統一編號
505503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