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0550367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5/02/25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F-222)於114年1月4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7/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F-222)於113年6月20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5/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作業產生之噪音檢測值Leq (A):55.8dB(A),超過本縣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Leq (A):52dB(A)。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3/09/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公館廠從事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1),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核時貴公司公館廠後鐵門開啟致使製程加熱區塑膠異味逸散至鄰近社區。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公館廠周界執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37,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農業區標準限值3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萬金路18號從事塑膠品塗裝程序,於本年9月26日經本局人員稽查結果,發現現場正從事塑膠品塗裝作業,且依貴公司所提供資料顯示106年度所使用有機溶劑用量超過42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6批第2類表面塗裝程序)。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萬金路18號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於本年7月10日經本局會同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301)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為173ppm,已超過「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硫氧化物1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萬金路18號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於本年7月10日經本局會同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301)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238ppm,已超過「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氮氧化物15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6/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於106年7月底前申報106年度1月至6月申報資料及107年1月底前申報106年度7月至12月申報資料;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略以):「事業...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暨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應於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七月至十二月之資料;每年七月底前,申報當年一月至六月之資料...。」。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6/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塑膠地磚製造作業,並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668-03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7日派員督察結果,貴公司二廠固定污染源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於許可文件中核定需每日記錄1次壓降數值,惟查該防制設備顯示壓降數值之儀表故障,致與現場操作紀錄文件之壓降數值不符,顯有未依許可文件核定事項進行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10/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10/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