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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永光牧場

文號
30-111-08002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8/10
違規日期
2022/06/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實際飼養頭數超出許可核准登記頭數,且廢水處理單元及流向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有未依許可操作之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崙上村永豐巷三○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德協段447、44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