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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40-114-05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5/02
違規日期
2024/10/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有油污滲出污染地面之情形,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79巷35、35-1、37號
統一編號
1643916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