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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瑞吉牧場

文號
30-111-08002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8/10
違規日期
2022/05/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7,872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原廢水有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872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高朗村平和路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12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