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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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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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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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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80029
- 處分日期
- 2024/08/20
- 違規日期
- 2024/04/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50號操作固定污染源觸媒裂解程序(M33),經本局於113年4月18日派員至旨揭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3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1130418-215,流體組成:丙烯,背景值:0.6 ppm,檢測值:2,404 ppm。設備元件編號:1130418-264,流體組成:石油腦,背景值:0.5 ppm,檢測值:4,976 ppm。設備元件編號:1130418-358,流體組成:丙烯,背景值:0.2 ppm,檢測值:13,741 ppm。),已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五○號、鳳森里中林路五號、鳳森里中林路二五號、鳳森里中利街二二號、鳳鳴里中利街一號、山明里北林路八號、山明里朝興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沿海四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