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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16
- 處分日期
- 2024/12/12
- 違規日期
- 2024/08/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廠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置於貯存設施內,未分類編號,且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裁處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79巷3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