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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7-05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5/22
違規日期
2018/04/11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石化事業部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相關運作紀錄,發現石化事業部四輕組1700區「二甲基甲醯胺」偵測器編號XE-17203及XE-17204已於107年1月10日發生故障無法偵測,迄至107年4月11日尚未修復或向本局報備,貴公司石化事業部未依「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安全阻絕系統或外洩處理系統發生故障者, 應以書面記載並於十日內修復;未能於十日內修復者,應以書面向運作場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說明故障情形、修復時間及完成修復前所採取之替代措施。」之規定辦理,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宏南里左楠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
統一編號
0370790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