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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文號
30-109-07005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7/29
違規日期
2019/10/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人員於清洗製程槽型反應器(E201、E202)(槽內含有丙烯酸及甲苯之UV上光油)時,因未完全收集該股廢水,導致該股廢水經廠內溝渠流至廠區外溝渠後,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龍興路三六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龍興路362號
統一編號
3098611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