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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虹堆肥場

文號
20-110-04000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4/02
違規日期
2021/03/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所經營長虹堆肥場從事堆肥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日派員於周界外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81,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榮華村八德巷二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繁華村八德巷2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